11月5日上午,失信被执行人袁某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悄悄摸摸开车离家近100公里了,竟然被守候在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的公安民警逮个正着,然后被移交给芷江法院执行法官。这次行动的成功,正是法院、公安联动执行,打通信息交互壁垒,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下落查找和布控的有力实践。
原来,2018年9月,芷江法院判决被告袁某建向原告张某某、龙某某支付工程欠款共计12.4万余元,袁某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2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后袁某建申诉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11月,湖南省高院依法审查后驳回了袁某建的再审申请。判决生效后,袁某建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张某某、龙某某向芷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1月2日,芷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龙波接到线索:长期在杭州某地承揽工程的被执行人袁某建最近回家了。得到这一消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主管院领导进行了报告,获得批准后,11月5日上午,执行专班驱车50余公里赶往被执行人袁某建住所碧涌镇某村,就在执行专班赶到碧涌镇集市时,申请执行人龙某某突然电话告知执行法官:“袁某建已于半小时前乘车往县城方向去了,目的地不明”。执行法官随即向芷江县公安局请求协助,公安局立即启动联动机制方案,利用“天网”系统成功锁定了袁某建乘坐车辆的行动轨迹,在车辆经过公坪镇时,被守候在路旁的交警拦下。1小时后,公安干警将被执行人袁某建移交给了芷江法院执行专班。
在返回途中,无论执行法官如何劝导,被执行人袁某建始终不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被执行人袁某建被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测结果合格后,袁某建将受到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制裁,如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袁某建在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于当日晚9点向申请人张某某、龙某某支付了工程欠款30000元,同时就未履行的款项与张某某、龙某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于是,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袁某建的强制措施。
扫描关注人民之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