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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案例

蓝山法院举行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揭牌仪式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晏斐斤  时间: 2020-11-16   上传:redcloud

  “守护湘江源头,建设神美蓝山,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今天正式揭牌成立!”11月4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红艳,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康,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祁陵,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成大辉共同为蓝山县人民法院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揭牌。

  揭牌仪式前,郭红艳一行前往所城人民法庭暨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拟建设地,实地查看了法庭选址和建设情况,并指出,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地处湘江源头、“楚尾粤头”、“千年鸟道”云冰山风景区,要切实发挥法庭的地域优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切实加强法庭建设,将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打造成为功能齐全的高标准、规范化人民法庭;要配齐配强法庭工作人员,充实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力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近年来,蓝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实际行动保护湘江源头,近五年共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90余件。其中,被告人黄某某、全某某环境监管失职罪一案入选湖南省高院发布的《2019年度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被告人廖若云、廖国翠、廖昌业污染环境犯罪案入选全国十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祁陵表示,设立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是蓝山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习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的要求,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蓝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了新的转变和跨越发展。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将以此为契机,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自觉承担维护环境公益的社会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积极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环境资源权益,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环保执法职能,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纠纷案件,为守护湘江源头、建设神美蓝山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揭牌仪式后,郭红艳一行共同参观了在建的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建设等,详细了解了建设情况并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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