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洪江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我们已依法查封你名下的房产,下一步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请你配合”。近日,洪江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平送达了查封裁定,并向其告知了法院下一阶段将采取的强制措施。
该案件是洪江法院恢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标的共计184600元。该案申请人周某萍第一次向洪江法院申请执行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自和解之日起每月付款2000元,该案当时和解终结。
没成想,自2020年8月份起,自动还款不足一年,被执行人便开始拒绝按和解协议继续向周某萍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萍便向洪江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后,洪江法院多次电话联系王某平,在沟通无果后,洪江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作出裁定,依法查封了王某平名下的房产,拟将该房产拍卖处理,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下一步,洪江法院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通过加大拍卖、失信、罚款等强制措施手段,确保执行案件走上“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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