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炎陵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失信被执行人在其党员父亲的劝说和帮助下,主动履行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来法院领到了拖欠多年的工资。
据悉,2013年,被执行人周某承包了一项水泥路硬化工程,因被执行人谭某自有一辆农用车,在施工期间周某雇佣谭某为该工程转运水泥浆,之后2016年和2017年,周某又多次雇佣谭某为其转运水泥浆,但只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谭某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19年诉至炎陵县法院。诉讼中经过调解,双方约定由周某支付谭某劳务工资共计9850元,可周某依然欠薪不付。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从村委会找到周某的住址,并从村委会了解到周某父亲是乡政府退休的老党员干部,且为人正直,坚守诚信,便将事情原委向周某父亲详细讲述,其父当即表示愿意劝说和帮助周某履行支付义务,周某父亲还表示,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一直把讲诚信放在第一位,也对谭某表示非常抱歉。 之后,周某主动和谭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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