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千万不要把我纳入黑名单啊,不然我的评优评先资格就会被取消了,我马上想办法把钱还了!”近日,在炎陵县法院上演了一出被执行人积极主动来法院支付执行款的场景,一起拖欠借款4年之久的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据悉,张某向唐某借款30万元到期后,因拒不偿还,被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张某陆陆续续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就以无钱为由,一直拖欠不付剩余的10万元借款,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张某系炎陵县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家庭经济条件尚好,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准备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听说法院会将其纳入“黑名单”,便赶紧来到执行法官的办公室,表示自己工作的单位会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评优评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失信就会取消评选资格,并当即将执行全部案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近年来,炎陵法院与全县四十多家单位展开对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起到良好的震慑效果,尤其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组织部等部门对失信公职人员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既充分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明显改善了我县公职人员恶意欠款不还的“老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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