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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3件地方性法规, 废止1件单行条例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   作者:袁超岚  时间: 2020-08-03   上传:redcloud

  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关于废止<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现场。

  长沙市立法促进生活垃圾“三化”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因此,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长沙市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密结合长沙实际,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管理专项规划及相关设施建设规划、生活垃圾管理综合考核、保障与监督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体现了长沙地方特色。

  条例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端口前移,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了专章规定。相比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的规定,长沙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规定得更加严格和具体,从政府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减量义务,再到宾馆酒店、快递、外卖、电子商务行业等的源头减量措施都作了详细规定。

  条例还设专章对长沙与株洲、湘潭探索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科研协作、协同建立生活垃圾协作处理和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验推广机制等作了规定,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力长株潭一体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两型社会的建设。

  条例共十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保障和监督、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十个部分。

  永州市为古树名木保护立法

  永州素有“锦绣潇湘、生态乐园”的美誉,是湖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屏障,古树名木资源十分丰富,具有数量多、种类杂、分布广的特点。近年来,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存在权责不清、机制不顺、措施不实、监管不力、资金投入不足、养护责任难落实,甚至出现砍伐、移植、买卖古树名木得不到及时处理等问题。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损害行为频现。同时,相关制度缺失,法制保障乏力,难以满足保护工作的法制需求。随着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不断提高,《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恰逢其时。

  条例通过确立相关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增强保护意识,提升保护水平,努力维护永州和谐秀美的生态环境。条例草案由市林业局承担具体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农业委提前介入了相关工作。起草过程中,起草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条例共二十八条,为贯彻精简立法理念,在体例结构上不设章。主要对适用范围和定义、政府和部门职责、名录和分级制度、政府宣传和推动社会参与、公众权利义务、举报制度、古树名木的普查、养护责任制度、保护范围、保护设施、巡查施救、死亡古树名木的处理、建设项目的避让、保护性移植、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

  湘西自治州率先立法保护生物多样性

  湘西自治州地处国家划定的武陵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有“野生动植物资源天然宝库”和“生物科研基因库”之称,是湖南省生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也是相关传统知识和文化的聚集区。为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2020年6月22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通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既是推动湘西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湘西自治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条例目前无上位法支撑,在省级层面,仅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湘西自治州在全国设区的市(自治州)层级率先探索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

  条例主要为了保护和发展好湘西自治州生物资源多样性。条例共二十七条。其中第一条至第六条,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总则性规定。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与定义、基本原则、部门管理职责、议事协调机构、奖励制度等。

  江华林业管理条例已无修改和保留的必要

  2020年5月28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以下称林业管理条例)于1997年12月15日公布施行。林业管理条例是江华瑶族自治县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单行条例,条例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为解决江华瑶族自治县山地经营、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和木材经营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产业化发展,增加了林农收入和财政收入,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时过二十多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已从当时的林木种植、采伐和加工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公益林面积已由2001年的81.73万亩扩大到2019年的128.89万亩,林业管理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林业生产现行政策等方面的需要。如:林权制度改革后,落实“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有难度,水利、公路等部门在相关范围内造林绿化及管理方面的职责问题未明确,对植被恢复费的管理使用未作具体规定等。

  2019年7月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开始施行的《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改造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现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已启动《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关于林业经济的发展、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还可以在其中提出一些具体规定。因此,林业管理条例已无修改和保留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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