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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发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   作者:王洪灿  时间: 2020-07-30   上传:redcloud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站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节点和新起点上,对内必须克服能力恐慌和铲除体制积弊,对外需要调动各社会主体积极性,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和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对此,笔者以郴州市北湖区为例,通过解剖麻雀的形式进行了探索与思考。
  积极的探索: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发力
  北湖区辖2乡2镇10街道,常住人口42万人,面积830平方公里,是郴州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近年来,北湖区基层治理的体系不继完善、网络不断健全,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一是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党的建设向新兴领域、偏远区域和各类组织延伸,建立了“区—街道—社区—网格—楼栋”五级党组织网络。全区共建立城市网格490个,设立网格党支部415个、楼栋党小组849个,组建两新组织党组织152个。二是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突出选优、配强、用好、备足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大力推动“能人治村”,引导63名乡贤人士、在外能人回村任职,调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12名。开展村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316名,平均每村配备3.5人。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开展“认领微心愿”、帮扶帮因、义务值守,520支志愿者队伍免费提供治安巡逻、心理辅导等400多项服务。三是建立多个共享联动服务平台。动员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青年志愿者参与全区517个网格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公益事业联办、环境卫生联抓、社会救助联动、社会治安联防等活动,构建各类组织协商共治平台;建立各级调解组织184个,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7名,兼职人民调解员830名,完善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纠纷调解平台。近年来,北湖区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问题与差距:体制障碍和能力不足制约治理成效
  当前,基层治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不匹配:权责利不对等导致体制障碍与社会发展不匹配;基层治理的实施者素质与社会管理的要求不匹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治理理念不深入,各主体权责利不明晰。基层组织对“自治”与“他治”的概念内涵认识不深,认为“治理”是政府责任,政府主导成为“政府包办”。一些职能部门存在淡化自身责任“甩包袱”的情况,强行贴上“属地管理”原则,把责任、风险转嫁给基层。赋权赋能机制不完善。一些职能部门权力上收、执法责任下放,导致基层政府承担许多“三定方案”之外的职责。如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基层政府实际没有行政执法职权与资格,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心无力”,又极易碰触行政违法红线。同时,激励机制不健全,基层待遇保障有待加强。例如,作为政策执行“神经末端”的社区,承担的社会性事务越来越多,但运转经费保障并未及时配套。
  二是联动机制不顺畅,政府与社会组织互补性不强。一方面,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部分体制机制未理顺,存在“各自为政”,甚至“互设壁垒”的现象。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存在“错位”。基层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仍是“孤军作战”,社会组织“置身事外”,“补位”不足,联系不畅。另一方面,社会主体参与度不高。社会组织培育仍处在萌芽期,群众共治意识不强,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远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队伍素质仍需增强,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突出,对基层公共事务没有话语权、领导权。例如中心城区,基层政府忙于应付日常政务工作,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服务性工作时间被挤压,削弱基层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同时,农村精英人才大量流失,基层治理能人难寻,村干部队伍老化,年龄结构不优,整体素质不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偏弱,在处理矛盾过程中,沿用老做法与新时代不适应。
  对策思考:内外兼修综合施策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基层治理要实现“破茧”“嬗变”,必须创新思路,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厘清权责利关系,合理“赋能”与“减负”。“赋能”就是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对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力度。全面厘清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权限边界,建立权力、责任两个清单,实行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辖区设施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执法权、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减负”就是要推进基层减负增效。科学规范“属地管理”,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严禁将本级承担的上级考核和“一票否决”“甩锅”到村(社区)。在简政放权方面,市区两级政府要有一竿子插到底的魄力,如城市管理执法权可直接赋予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资源可移交给乡镇(街道)。改革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村(社区)各类检查评比、考核达标活动,由乡镇(街道)统一对村(社区)进行综合考评。
  二是调动全社会要素,促进“他治”与“自治”。“他治”就是要发挥法律法规的硬治理和道德礼俗的软治理作用。“自治”就是要充分发挥居民自身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居民自治。要实现“他治”与“自治”的有机结合,必须构建“五大机制”:建立整体联动的“大群团”机制。建立区域化“联合工会”“联合团委”“联合妇联”,推动各级各类群团组织资源在街道聚集、向社区延伸,实现党建群建融合互促。构建立体化的群防群治机制。推行“互联网+警务”,持续开展各类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构建全方位的诉求解决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组织调解作用,把矛盾在本地化解,争取矛盾不上交。构建植根本土的乡村文化宣传引导机制。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认同感。构建普惠化的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提供普惠化法律服务,将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补齐“短板”和“弱项”。着眼城乡优势互补,推动形成“农村支持城镇建设、城镇反哺农村发展”的互惠共利良好局面。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让农村老百姓共享城市发展红利。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打造城乡教育共同体,以城带乡结对帮扶;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中小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保障乡村教师待遇,鼓励教师人才向乡村流动。推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探索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进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一名全科医生,推进村医“乡管村用”,补齐乡镇卫生院发展短板。
  四是不断自我革新,提升服务“意识”和“本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时俱进、自我革新,大胆革除一切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做法,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提升引领高质量发展能力。在高新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资金和政策引导,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坚持“政府指导、自治为主”,把决策权、管理权交给群众,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增强基层自治组织的影响力,开展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建立基层自治组织与群众的深层次互动交流。提升培育社会组织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机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改革,发挥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助推经济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发挥扶助弱势群体、传播公益理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等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作者系2020 年上半年湖南省委党校第58期中青一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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