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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建议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20年第7期   作者:曾君华  时间: 2020-07-23   上传:redcloud
 
 
    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017年,岳阳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近年来,岳阳市不断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夯实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形成了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为一体的惠农服务体系。
    当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以下简称惠农服务社)建设是现阶段综合改革的最大短板,如果不加以重视,将会影响和阻碍综合改革的顺利开展和推进。
    惠农服务社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少部分惠农服务社建起来了就关门,成为摆设;一部分惠农服务社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者;部分惠农服务社因为业务量小,没有“造血”功能,难以支撑。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惠农服务社建设,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优化顶层设计。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成立惠农服务社,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股权为纽带,建立与广大农户的利益联结,把分散经营的农户逐步组织起来,发展好集体经济。惠农服务社建设的责任主体应为市委组织部、市供销合作联社、市农业农村局,建议由三家单位统一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加快推进。
    加强政策支持。建议由市、县两级财政采取“以投代补”的方式对每个惠农服务社投资3万至5万元,其股权由上一级供销社代持。市委组织部可安排一定党费支持村级供销社发展项目。市、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要大力扶持村级供销社的发展,对农资产品实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重点向惠农服务社倾斜。探索支持惠农服务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功能。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支持惠农服务社作为经营主体申报现代农业及脱贫攻坚相关产业发展项目。
    规范组织架构。惠农服务社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农户、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参股入社,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已成立的村集体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照惠农服务社登记注册的基本要求,通过合并、入股等方式,进行重组合并。为了增加惠农服务社的综合实力,可以将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惠农服务社,由其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
    丰富服务内容。以惠农服务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开展生产经营、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提供从测土配肥、病虫害治理、种养殖技术、农产品销售到日用品下乡、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缴费、家电维修、快递配送、农业保险等全方位的便民服务。
    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机制,探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惠农服务社法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村级集体成员和社会监督;上级财政部门和供销社要加强对惠农服务社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供销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农民受益、村级集体增收。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级集体公益金、公积金提取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提高村级集体自我保障能力。建立管理层绩效激励机制,根据年终财务审计结果,按照资源性收益同比增量、经营性收益利润总量的分配方式,分档按比例奖励绩效工资,年底一次性兑现。
    (作者系岳阳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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