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法治社会>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

室外作业引发群体性纠纷 司法所调解定纷止争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高采薇 高明  时间: 2020-07-13   上传:redcloud

  7月7日,汉寿县司法局沧浪司法所快调快处了一起群体性纠纷,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7月6日,汉寿县子天鑫城小区30余名业主来到县某在建小区项目部,要求处理因施工导致的部分小车外观受损和窗户受污的赔偿事宜。当天,项目部负责人接洽后,未给出明确答复,表示须上报公司领导层商议后再予答复。第二天,因未得到及时答复,受损业主便聚集起来,七嘴八舌地准备集体上访。得知此情况的西湖社区治调主任冯勇军立马报告了沧浪街道办事处,并请求沧浪司法所出面予以协调,司法所长熊毅与街道平安办吴槐文、郭长生组成调解小组,并迅速赶到了事发地。

  调解组到达现场后,积极稳定受损业主的情绪,快速了解事发原由。得知,7月5日,在建的县某小区对新建住宅楼外墙喷漆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好充分的防护措施,一阵大风刮过,导致油漆随风飘落到仅一墙之隔的县子天鑫城小区内,致使子天鑫城小区内停放的30余辆小车外观受损以及部分业主窗户受污,从而引发了该群体性纠纷。了解情况后,熊所长一方面与受损业主耐心沟通,征求其意愿,将高涨的情绪稳定了下来,并要求他们选派业主代表。另一方面,联系项目部负责人告诫其事态的严重性和不利法律后果,要求立即当面予以协调。调解小组的积极主动作为受到了受损业主的肯定,最终促成双方走到了调解桌前。

  通过调解,县某小区项目部负责人对受损业主表达了歉意,项目部表示对所有受损车辆到指定洗车店进行清洗,亦承诺后续施工必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双方达成了共识。至此,一场群体性纠纷最终在司法所的及时介入下悄然得到平息。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