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永初主持召开了执行案件司法救助讨论会,会议集中讨论了多起涉民生司法救助案件,拟确定司法救助金额12万元左右。
近年来,炎陵法院立案受理了大量涉民生执行案件,有相当数量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以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及时的保障,且部分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因司法救助的救助经费有限,救助渠道较窄,司法救助“心有余而力不足”。
2019年,炎陵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尝试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全+救助”保险新机制合作协议,对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的刑事附民事诉讼案件、交通事故等各类涉民生案件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险兑付。
炎陵法院借助司法救助保险缩小了救助资金的缺口,拓宽了救助资金的渠道,增强了司法救助的广度,切实为解决“执行难”找到了新的方法。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炎陵法院累计向40余名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近80万元,为无法通过执行获得权益保障的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同时也切实解决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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