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帮我们争取到赔偿款,我儿子终于可以瞑目了!”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赞扬。
2020年1月16日19时20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回家途中,撞到了正在路面作业的行人罗某,造成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严重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后,死者罗某的父母将李某告至法院,要求李某及为涉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连带赔偿损失944 291元。
经调查,死者罗某今年才30岁不到,尚未结婚生子。罗某父母即两原告年老多病,尤其是罗某的父亲还身患残疾,一家人平常的生活开支都是靠罗某打工挣钱来维持。如今罗某遭遇不幸,无疑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所幸,被告李某驾驶的涉事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100万元(含不计免赔),可以大大减少被告李某的负担。
为了原告能早日拿到赔偿款、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竭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保险公司认为,原告部分诉请金额过高,不愿意调解。后来,承办法官三番五次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晓知以情、动之以理,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715 000元。
几天后,两原告领取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妥善化解体现了法院在公正司法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温暖了当事人的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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