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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

衡东法院杨桥法庭“四项举措”开启农村诉源治理新模式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陈忠 刘尚球  时间: 2020-07-06   上传:redcloud

  衡东法院杨桥法庭2020年被衡阳中院确定为诉源治理联系点,通过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探索诉前调解,完善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工作目前初见成效。2020年1-6月新收诉讼案件80件,同比下降24.52%,结案77件,调解与撤诉51件,收结比为96.25%,调撤率达66.23%,另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调解成功6件,无发改案件。

  一是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湖南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与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研究制定《衡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切实强化“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使命担当与政治责任感。杨桥法庭作为衡阳中院联系点,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向辖区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支持,统筹推进,全力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6月3日衡阳中法院在我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与杨桥、蓬源、荣桓三个乡镇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近20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对多元解纷、诉源治理达成了共识,各单位对“无讼乡村”建设中的职责定位更加明晰。

  二是搭建平台,构建联动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全力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动常态机制。市中院直接连线法庭辖区三个乡镇书记,建议将“无讼乡村”创建纳入村级考核,进一步压实治理责任。推行司法确认,赋强人民调解。畅通诉调对接机制,与辖区三个司法所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制度,固定3名司法确认联络员,辖区内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只要有司法确认需要,由司法确认联络员与法庭点对点联系进行司法确认。推广诉源治理点,延伸司法服务。对辖区3个乡镇34个村(含3个社区)进行走访联系,在村(居)委会设立诉源治理点,由一名法官与村(居)委会进行对接,对于村里面的纠纷调解,法庭可以派人进行指导,实现法官讲法理与村官讲情理双结合。

  三是主动融入,完善诉前调解。以贯彻落实湖南高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抓手,把保证案件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审判质效实行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繁简分流,1-6月,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1.9%。出台《关于驻庭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度行办法》,创建诉前调解制度,明确应当进行诉前调解的12类案件,规范调解程序,细化调解流程。在法庭建成驻庭调解工作室1间,配置特邀调解员办公室2间,为驻庭调解提供办公场地和设备。从辖区三个乡镇中的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退休干部中选聘5人为特邀调解员,轮流值班,驻庭参与调解。6月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庭已成功调解案件6件。强化审限管理,对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或者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及时转入诉讼程序,防止久调不决的现象发生。

  四是宣传引导,唱响和谐之音。通过巡回法庭、司法确认等形式,用鲜活的案例现场宣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便利、高效和经济性。通过微信、微博、官网等媒体平台开展诉源治理与多元纠纷解决途径的宣传。特别是疫情期间,建议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或“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建议通过“湖南省网上法院”或“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网上立案。利用赶集日到人口密集的集市、村委会,设置法治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宣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诉源治理的社会知晓度,为诉源治理实现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0年杨桥法庭开展法律宣传2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坚持讲好法院故事,结合审判实际,在省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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