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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要闻

疫情之下的中小企业如何破茧?修法为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开处方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   作者:刘青霞  时间: 2020-06-09   上传:redcloud

  6月9日,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黄宝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议案作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亦贤作了关于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黄宝林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议案作说明。

修订实施办法十分必要

  我省现行实施办法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对改善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也势在必行。一方面,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措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另一方面,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转型压力大、引进留住人才难、发展环境不够优化等诸多困难,而实施办法的部分内容较为原则,一些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与现行政策不一致,不能适应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小企业生存处境比较艰难。由此,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修订实施办法十分必要。

为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开处方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问题导向,起草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草案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几个问题。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修订草案在第八条至第十二条中规定,建立政府、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会商机制,研究、协调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政策,督促商业银行制定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办法、建立单独的信贷业务绩效考核机制。支持建立和完善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和评价机制。细化鼓励、支持各类银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中长期贷款比例,无还本续贷规模,合理增加信用贷款规模。健全市县两级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安排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明确风险分担比例,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融资担保。

  针对社会创业活力不够、中小企业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政府制定和完善扶持创新创业政策。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人员及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为中小企业获得生产经营场所提供便利,鼓励建设各类创业载体,建设标准厂房,通过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落实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政府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进行奖补,对申请国外专利或者商标进行补助等。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质量品牌建设、参与标准制订等各种类型的创新。

  针对中小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难的问题,修订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中小企业从省外引进我省紧缺职业(工种)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可给予补助。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中小企业定向培养技能人才;创新职称评审机制,拓宽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空间。政府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各类人才培训,采取税收优惠、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方式鼓励企业加强职工培训。

  针对中小企业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的检查较多、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繁琐、涉企行政执法欠规范、中小企业账款被拖欠等问题,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修订草案对政府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提出了总的要求,规定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保护中小企业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责任,细化了政府履约及执法的规定。明确政府依法行政,要求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全面履行与中小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建立拖欠账款监督机制;规范监督检查等执法行为。强调维护中小企业监督权,明确制定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听取中小企业及其行业组织意见;建立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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