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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7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获批准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   作者:袁超岚  时间: 2020-04-01   上传:redcloud

 

  3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衡阳等7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3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郴州、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立法程序规定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规范。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我省已有长沙、株洲、湘潭、常德、永州、怀化6个市制定了有关立法程序的法规。为了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保证地方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范性,提高立法效率,节约立法资源,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立法法和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借鉴外省经验,拟定了《xx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模板)》,于2019年6月,正式印发尚未制定立法程序法规的8个市州,供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时参考。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作关于衡阳等7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审查报告。

2019年下半年,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印发《xx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模板)》的基础上,先后启动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相关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对示范文本进行了补充完善,通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各市州经过一次或者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关于请求对条例草案进行审查指导的报告。省人大法工委及时研究,就条例草案中有关常委会审议的方式、法规文本的公布等问题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沟通,分别提出了初步审查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郴州、娄底7个市人民代表大会分别表决通过了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据了解,湘西自治州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其条例草案尚未表决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7个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报告进行了研究,没有发现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得以顺利通过。

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郴州、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范地方立法程序;二是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三是明确地方立法的主体责任。条例包括总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解释、其他规定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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