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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

@洪湖市场监管局:进价1元的口罩卖2元,要不要处罚?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   作者:清流  时间: 2020-02-14   上传:redcloud

  作为县级人大法制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行政权是否依法行使,我一直非常关注。所以,这两天网民热议的湖北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处罚华康大药房的相关信息,我自然比较留意。

  综合媒体报道,对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华康大药房哄抬价格案”,我们可以有个大致了解:1月23日,洪湖市华康大药房从仙桃某公司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支,购进价格为0.6元/支,销售价格为1元/支。1月28日,因接到市长热线转办函件和12315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遂安排执法人员前去调查。该局调查后认为,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该药房违反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于是,对华康大药房,洪湖市市场监管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罚款42630元的严厉处罚。

  在这里,我不想运用行政处罚法的相关知识,来评价“华康大药房哄抬价格案”处罚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我们姑且按住性子,接着看下一条新闻。

  据@人民日报消息,按照湖北省指挥部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协调武汉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加强民用口罩市场供应,13日已筹集首批50万只民用口罩,通过武汉小药药公司销售网络投向武汉商务企业和零售药店。目前,已经有同济堂、好得快、中联等药房共1235家零售药店参加销售,并悬挂对应销售标识。据了解,武汉小药药公司采取补贴运费、税费等方式,按照进货价1 元/只供应零售药店,并要求零售药店张贴告示按 2 元/只平价向市场供应。第二批货源80万只民用口罩已经到货,除供应防疫部门外,其余将通过省内商超、药店渠道投放销售。第三批货源正在组织中。

  按照洪湖市市场监管局的办案思维,进价0.6元的口罩卖1元尚且涉嫌哄抬价格,要罚款,现在进价1元的口罩卖2元,是不是更加涉嫌哄抬价格,更应该处罚呢?

  我不知道洪湖市境内有没有同济堂、好得快、中联等药房,如果有,对这些参与销售的零售药店,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敢不敢一视同仁、作出行政处罚呢?我想,即使借洪湖市市场监管局一百个胆儿,他也是不敢的!为什么?因为湖北这次130万只民用口罩投向市场,是“按照湖北省指挥部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协调”的行为。和省指挥部、省市场监管局顶着干,洪湖市市场监管局还讲不讲政治站位了,局长还想不想要乌纱帽了?

  2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这句话,值得我们每个人尤其是洪湖市市场监管局的主要负责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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