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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9年第9期   作者:彭武长  时间: 2019-10-09   上传:redcloud


    紧扣湘西实际,立人民需要之法;坚持问题导向,立务实管用之法;加强改革创新,立质量过硬之法;坚持“立改废”并重,立与时俱进之法。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立法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经历了起步探索、快速发展到全面提高的发展过程。近40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条例28件,仍在施行的24件。2016年,湘西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单行条例3件,修正单行条例3件,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立法工作主要做法
    紧扣湘西实际,立人民需要之法。湘西历史文化厚重、民俗风情浓郁、山水风光神奇、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做好生态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是发展之要、人民所需。我们始终立足于州情实际,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推动了湘西建设世界知名的生态文化公园。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开发保护、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管理、酉水河保护等条例,启动了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等保护立法工作,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现了“一区一条例”。围绕民族文化保护,制定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土家医药苗医药、老司城遗址、传统村落等保护条例,启动了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立法工作,凤凰、里耶、浦市、边城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实现了“一城一镇一条例”。
    坚持问题导向,立务实管用之法。地方立法要突出地方特色,针对问题立法,立解决问题的法。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紧要问题,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如在制定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过程中,我们针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管理混乱、保护不力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特别是针对民族医药人员难以通过国家职业医生考试执业难的问题,我们通过认真调研论证,立法进行变通,使从事民族医药人员获得合法的执业资格,为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医药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截至目前,全州635名土家医苗医通过考核执证上岗。又如,针对湘西传统村落正面临自然衰败和损毁、建设性破坏等突出问题,在上位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我们率先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破解了湘西传统村落保护主体责任不明、保护措施不力、原住民权益不清等关键问题,结束了湘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目前,全州172个中国传统村落,18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正依法推进。
    加强改革创新,立质量过硬之法。创新是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泉。近年来,我们在立法实践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一是跨区域协作立法。酉水河发源于湖北宣恩县,自东北向西南流经恩施来凤,重庆酉阳、秀山,贵州松桃和湘西龙山、花垣、保靖、永顺、古丈,经怀化沅陵进入沅江,全长477公里,流域面积4万多平方公里。为解决流域内无序开发、水质污染严重、管理混乱等问题,我们与湖北恩施及重庆、贵州相关县开展协同立法,历时3年制定了酉水河保护条例,规范了流域保护开发利用行为,开创了跨行政区域协作立法先河,为全国地方立法探索了新模式、创造了新经验。二是聘请专业机构参与立法。对一些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部门利害关系明显的法规,聘请专业机构参与立法,确保立法的专业性、中立性和客观性。如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时,我们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一起,聘请了吉首大学法学院和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知名专家、教授共同调研起草条例文本,并让他们参与立法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还聘请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成员参与了浦市、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制定,提升了立法质量和水平。三是注重尊重民意立法。要提高立法质量应尊重客观规律,做到接地气、合民意、立得住、行得通,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我们建立健全了立法调研、听证、论证、评估机制和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努力使制定的每部条例都反映人民需求、代表公众利益,真正做到立法讲民主、顺民意。
    坚持“立改废”并重,立与时俱进之法。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是保持地方立法权威性、适应性和生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湘西的立法工作始终坚持“立改废”并重,建立健全现行法规定期清理制度,着力推动法规清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已修订条例2件、修正7件,废止4件。特别是先后3次对2004年制定的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或修正,有效解决了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现实问题,确保法规与时代合拍。今年,我们已经启动15件2015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且在此后没有修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清理工作,适时开展打捆修正、修订或废止。

立法工作的主要体会
    湘西的立法工作一直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取得了积极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届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重大立法项目,报请州委同意;重要法规草案提交州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州委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主要领导审定、协调、督办立法项目。
    完善立法体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针对州人大立法能力不足与立法需求剧增之间的矛盾,在依托政府的行政资源、执法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的同时,整合县市立法力量,参与立法项目确定、法规草案起草、重要内容决策等立法过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努力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立法行为。科学、完善的立法工作制度,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湘西历来注重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立法程序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征求州人大代表和县市人大常委会意见的规定等有关立法的法规和工作制度,推动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法律宣传,推动条例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地方性法规好不好,关键要看实施的效果。地方性法规出台后,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利益相关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如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出台后,州委、州政府组织召开吉首城区所有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和城管执法人员参加的千余人大会进行宣传,州委主要领导积极动员,单位和社区层层宣传,使条例精神得到普及。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针对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切实推动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立法工作打算
    湘西的立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州委的正确领导、州政府的配合支持。我们清楚地看到,湘西的立法工作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立法项目还不多、立法能力还不强、立法质量还不高、法规实施还不到位等问题都亟须解决。我们将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立法机构队伍建设,优化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质量,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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