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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要闻

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有哪些“干货”,看一下省政府作了哪些说明?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   作者:本刊记者 陈柳  时间: 2019-07-30   上传:redcloud
 

7月29日上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蒋天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关于《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为保护和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府组织起草了《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7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蒋天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就制定条例草案的必要性、条例草案审查过程、关于保护范围保护管理体制保护特别规范等几个问题作的说明。
 
有必要制定条例草案
蒋天海在说明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我省继续做好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守护好一湖清水。湖南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快制定出台《洞庭湖保护条例》。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善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解决洞庭湖保护中存在的保护范围不明确,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中特有问题缺乏规范等问题,有必要制定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历经多次修改、完善
2018年3月,省发改委成立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着手条例起草工作,并聘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团队作为专家顾问对立法起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召开岳阳、常德、益阳及其所辖县(市、区)座谈会、企业代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取地方政府、企业和专家学者意见;书面征求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5个省直单位、洞庭湖三市一区意见;与湖北省就立法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沟通对接。根据各方意见,拟订了条例草案送审稿。之后,送审稿经过各方研究征求意见专题论证省直部门沟通协调等环节,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今年6月21日,省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
 
关于保护范围管理体制特别规范等几个问题的说明
条例草案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洞庭湖,是指洞庭湖湖泊,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华容河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以及上述河道、湖泊沿岸堤防保护的区域,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长沙市望城区的相关地区。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向社会公布,设立必要的标志。
洞庭湖兼具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功能,如何科学确定保护范围是守护一湖清水,促进湖区绿色发展的首要问题。蒋天海就保护范围作了详细说明。他指出,该范围一是符合国务院批复的《2014—2020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中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洞庭湖经济生态经济区即指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长沙市望城区的全部或者部分地区;二是规定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的保护范围,可以确保范围大小适中,能保护一湖清水,又能促进湖区社会经济生态发展;三是洞庭湖区主要以行政区域划界,在执法范围及权限设计上具有便捷性;四是洞庭湖湖体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将三市一区划入有利于对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
关于保护管理体制的问题,条例草案规定了“省政府领导,省联合执法,市综合执法,县属地责任,部门履职,乡镇落实,村协助”的洞庭湖保护管理体制。其中,在行政执法方面,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确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解决洞庭湖多头多重执法问题,建立协同高效的执法体制。

对国家和我省现有生态环境立法体系而言,洞庭湖保护立法属于补充性立法。因此条例草案针对洞庭湖特有的污染和生态问题制定了保护规范。设定了控制洞庭湖氮磷总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养殖专业户和散户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垃圾资源化处理和生态流量保障、水域岸线保护、砂石资源保护、产业生态发展等行为规范。

 

7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审议“支招”,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洞庭湖保护范围、管理体制、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源头地区要强化保护责任” “湖区禁养区养殖一定要退出,要把湿地保护纳入进来,摆在重要位置”“拓宽洞庭湖保护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志愿者等参与保护,发挥作用”……7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对洞庭湖保护规划的概念予以明确妥善处理洞庭湖保护与洞庭湖流域保护的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保护责任完善法律责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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