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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新时代全省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省人大常委会在吉首召开湘西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周 洁 蒋海洋  时间: 2019-05-23   上传:redcloud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叶红专致辞。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伯俊主持座谈会。

  5月22日上午,湘西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吉首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叶红专致辞,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伯俊主持会议。

  围绕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片会,实地“解剖麻雀”、凝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工作创新。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也步入了历史新阶段。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此次会议,就是为了做好新时代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湖南建设。

  会上,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耀华,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余怀民,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石希欣,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武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刚,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李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范运田等围绕主题,先后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立法工作实践和经验,分析了当前立法工作中的不足和困难,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莲玉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地方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的制度基础。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如何在新时代立好湖南的规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大厦贡献湖南智慧、增添湖南元素,值得每一个法治工作者和“立法人”深思。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守“立良法”的初心,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刘莲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地方立法工作实践中,坚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结合,严守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统一,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和法治需求立法,出台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事业繁荣、民生保障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持。截至3月底,我省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共197件,自治条例8件,单行条例32件。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以来,共制定法规53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首次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增强了地方立法的科学性、规范性,但还存在立法理念、机制、能力等不适应的问题,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科学谋划、统筹揽总,深化改革、理顺机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困难、矛盾和“短板”。

  刘莲玉要求,要把握地方立法规律,强化责任担当,奋力提高新时代全省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落实党领导立法的体制机制,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构建立法协调协同工作机制,增强立法工作合力。突出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加强生态法治建设,聚焦民生实事开展立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加强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指导,主动做好在重点立法领域、重大立法项目上的协调与指导,提高精准度和及时性;强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立法队伍建设,坚持在立法实践中摔打锤炼,全面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切实改进立法工作作风,防范和克服立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部门利益倾向,自觉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立法、到改革发展矛盾最突出的地方立法,立人民满意的法。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相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邵阳、张家界、怀化、湘西等四市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人;城步、江华、麻阳、新晃、芷江、通道等七个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省委、省人民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秘书长应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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