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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地球》:科幻与法律的奇妙交融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9年第4期   作者:蒋海松 编辑:陈柳  时间: 2019-05-15   上传:redcloud

  哪怕到了世界末日,人类一样需要,甚至更加需要法律与规则——法律始终是人类的行动指引。

  

  电影《流浪地球》席卷2019年春节影坛,被誉为中国首部硬核科幻巨作,开创了中国科幻元年,引起全国乃至世界普遍关注。有趣的是,这部电影也蕴含了诸多法律元素。通过科幻语境,它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哪怕到了世界末日,人类一样需要,甚至更加需要法律与规则——法律始终是人类的行动指引。

  无处不在的《流浪地球法》

  《流浪地球》中的世界有严格的法律和管理制度。在电影中,《流浪地球法》无处不在。在灾难来临时,人类决定选择将一部分人送入地下城避难,在广播的播报中就提到了“根据联合政府《流浪地球法》第XX条规定,抽签获取进入地下城资格,不得转让、赠予”。CN171-11救援小队征用韩子昂的运载车运送“火石”,宣示的是《流浪地球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刘培强所在外太空空间站,人工智能MOSS施以管理的也是《流浪地球法》。在刘培强非法觉醒后,人工智能MOSS根据《应急条例规定》启动人工矫正程序。在刘培强试图闯出空间站时,MOSS监测到核心威胁,判定刘培强违反《流浪地球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款,于是冻结刘培强在空间站的一切权限。甚至,电影中最大的笑点担当:北京第三区交通委员会不断提醒你“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不管开车到上海、杭州,还是穿过永夜来到赤道,这句话永远如影随形。这个提醒在电影中听起来很戏谑,但也可以理解——法律永远不会缺位。电影火爆上映后,网上迅速掀起模仿这句台词的普法秀,比如“平安北京”发微博说:“地球在流浪,交规不能忘;行车要守法,平安来归家。”

  为了拯救地球,整合资源,各主权国家都消失了,《流浪地球》构建了一个全人类共同治理的联合政府。这是一个极其强大、无所不能的全能型政府。它控制一切资源,建造地下城、运转地球发动机等超大工程,安排人类的一切,包括生死,决定逃生顺序,分配生育指标等。联合政府的控制卓有成效,地下城和发动机这种超过喜马拉雅的工程得以建成。电影中,哪怕是到了地球即将灭亡的最后时刻,联合政府仍然可以调配“全球各国一百五十万救援人员的拼搏和牺牲”,让世界各地的发动机全功率重启,而且是“饱和救援”,向宇宙射出烂漫的蓝色光束。这感天动地的电影情节,展现了制度的强大力量。

  这种剧情具有现实基础。当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灾难来临,这就是法律上的紧急状态。紧急状态下一切社会管理和生产、生活秩序,就必须按特定的法律行事。在《流浪地球》原著中,市政厅的广播经常提醒:“注意,撤离时按危急法第五条行事。”而在现实生活中,各国都高度重视对紧急状态的立法。我国虽然还没有专门的紧急状态法,但在宪法和国防法、国防动员法、戒严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中有不少有关紧急状态的立法条款。

  制度与人性的纠结

  《流浪地球》除了法律,还有法理。管理最珍贵的空间站的,并不是人,而是人工智能MOSS。这既体现了科技的进步想象,更重要的是,MOSS代表了一种绝对理性,一种最精确的计算,一种法律体制的普遍性。而相比之下,人类复杂多变,受制于变动不居的情绪,很容易失控。正如片中MOSS的台词所言,“要人类永远保持理智,确实是种奢求”。如果占主宰地位的是激情,不是理性,会如同电影中一样出现许多混乱。叛逆少年刘启为了莫名其妙的怨父情结带着妹妹离家出走,对外面的冰天雪地一无所知,导致出现了许多不该有的荒唐事。这种两极对立很容易让人想起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与人治之辩的经典命题。他认为,法治之所以优于人治就在于,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理性,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所以具有公正性;法律不会说话,不受波动的感情行事,具有稳定性;法律是借助规范形式表达的,具有明确性。这些优点在很大意义上也体现在MOSS的精确化和制度化的管理中。

  当然,法律不是万能的,《流浪地球》中的严格管理也潜伏着诸多危机。《流浪地球》中的制度,试图驱逐情欲,只留下理性,但是这违背了人性,因此只会迸发出激烈的冲撞。刘启、韩朵朵的赌气出走,青春叛逆,误打误撞中具有一种反叛集权控制的意义。他们最大的希望是“到外边去走走”。MOSS放弃地球的火种计划,算是一种绝对理性计算的清醒,但是刘培强反问“一个没有人的文明,有何价值可言?”理与欲的斗争,理性与激情的纠缠,难度之大不亚于地球末日之战。“让人类永远保持理智,果然是奢望”,但这种遗憾,恰好才是人类的魅力。刘培强牺牲空间站的行为,MOSS无法计算,因为它不属于理性,而属于情感。法律与制度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的。一切有其边界。打动人心的,除了理性的法律,还有人类的情感与梦想。

  法学院逃逸的电影艺术家

  《流浪地球》与法律还有一个奇妙的缘分——导演郭帆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在学校,他是一个流传已久的传奇,“一个手心揣着法律文凭的人,不务正业地跑去拍电影,居然成功了”。

  郭帆曾回忆当初选择法律之路,更多是应付式的安排而非自己的主动选择。他听从家人的意见,选择了海南大学的招牌专业——法学。当然,他开始“也是真的有一颗想为法律奉献的心”,但是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郭帆曾在回到母校的座谈会上说道:“大学读的是法律专业,离电影很远,但我喜欢电影,所以大一中旬我就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摄像机拍摄了人生第一支短片。”在当时的法学院,他是唯一拿着摄像机拍短片的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当然,从法律进军影视,郭帆走的路也不是一帆风顺。他带着一纸法律文凭和自己的短片,跑到北京各大电影公司说“我要做电影”。电影公司的人则冷冰冰地回复“我们不需要法务”。但郭帆坚持了下来,做过导演、编剧、策划、漫画家、平面设计师等一系列艺术性职位。从小到大,郭帆对科幻片情有独钟,历经无数奋斗,他终于在这个春节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当然,郭帆接受的法律学习对他走上导演之路还是颇有帮助的。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在《法律智慧警句集》中说过:“法学对人的智识乐于提供也许是最好的科学思维技巧的训练——任何人,当他从法学转向其他科学时,都会感谢曾有过这种法学的润养。”郭帆也认为,法律对他的馈赠与润养在于,他学到了一套“逻辑性特别强”的思维方式,这对一位导演的组织能力和统筹能力大有助益。

  在人类历史上,像郭帆导演这样“不务正业”的法律人其实还有很多,他们构成了一群法学院逃逸的文艺范的奇特风景。泰戈尔甚至说,“诗人都是法律系逃逸出去的学生”。

  德国文学家歌德在莱比锡学习法律,曾说过一句名言,“给人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但在帝国最高法院的实习和实践后见识了德意志司法的腐败。从法学院逃逸出来的文学家还有巴尔扎克、卡夫卡、茨威格、席勒等。美国诗人洛威尔在哈佛大学学过法律,印度诗人泰戈尔曾赴英国牛津大学学习法律,甚至海德堡大学法学院的罗伯特·舒曼、赫尔辛基帝国大学法律系的西贝柳斯和圣彼德堡大学法学院的柴柯夫斯基最后都成了著名的音乐家。他们的经历或许也昭示了,法律未必就与艺术绝缘,对于那些有梦想、有灵性者而言,任何地方都有他自己的星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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