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决定。
1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定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在生态强省中的积极作用,7月1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决定,为我省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决定草案是怎么起草的
7月17日上午,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杨维刚介绍,决定草案先后征求了14个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11个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以及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经过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后形成的。
决定草案起草的主要思路是怎样的?杨维刚介绍,决定草案共分5大段和14个小点,重点围绕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总目标,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并把省委、省人民政府对生态强省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从人大常委会职责出发,动员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全社会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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