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报翔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处理结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报翔作报告。
执法检查指出五个方面的问题
2017年6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的《关于检查〈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我省在贯彻落实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存在“宣传贯彻不够深入、贯彻实施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扶贫开发基础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扶贫开发相关机制还不够完善”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提出了五个方面整改意见。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
7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收悉意见后,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认真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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