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自2013年3月1日《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生态绿心保护得如何?综合监管、总体规划实施得如何?下一步有何更好的保护措施?7月1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条例为绿心保护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7月1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
生态绿心是指位于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交汇地区的城际生态隔离、保护区域,绿心规划面积522.87平方公里。2013年3月1日,《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施行。
向力力在报告中指出,五年来,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长株潭三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通过加强空间管控基础工作、开展执法监管、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建立相关配套工作机制等措施,生态绿心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确定了各功能区界线标志,省人民政府、长株潭三市及绿心范围涉及的县市区均出台相关规划。
通过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加强造林复绿工作与注重环境治理等措施,2015年以来,长株潭三市共在绿心地区造林585公顷、森林抚育1793公顷、低产(效)林改造545公顷,有力地推进了生态保护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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