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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永定区法院:突出人民调解功能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 2018-06-25   上传:redcloud

永定区人民法院地处国际知名旅游胜地---张家界市的核心服务区,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7000余件。法院现有6个派驻人民法庭,管辖4个办事处、14个乡镇,25.6万人口,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庭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237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处理难度日益加大。近几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三调联动”,加大诉调对接力度,依法指导人民调解,构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发挥人民法庭推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治理功能,有效遏制了诉讼案件“增量”,起到了明显减诉息讼作用。

创建机制,完善指导平台。各法庭辖区建成“乡镇政府领导,人民法庭、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组(居委会)、人民调解员参与”的联合调解机制,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由一名乡镇领导牵头,法庭庭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主抓,配备2名人民调解员和1名律师主调的调解委员会。从乡镇单位、村居组织及村组群众中,邀请237名具有一定社会名望、处事公道的干部职工、村组负责人、老党员、老干部、退体老师担任调解员,协助法庭辖区乡镇建成153个村居调解小组、225名兼职调解员的人民调解网络。法庭在各村开设矛盾纠纷村级调解示范点、法官联络点和便民服务站,每年采取专车巡回办案、案例实地调解、法官讲座指导等形式,利用巡回办案车,播放法治题材影视、专题片,制作PPT,由法官讲解常见多发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法律规定,选取典型案件以案说法,由法官用案例讲解指导,提高调解员的技能水平,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创建平台,拓宽调解渠道,充实调解力量,实现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与审判工作的有机结合。

诉前调解,案外化解矛盾。针对人民法庭辖区案件以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较多的现状,积极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制定出台《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工作办法》,明确一名专委具体分管,各法庭庭长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提供诉前调解建议,协助人民调解员全程调处。人民法庭接待当事人申请立案时,对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但宜于先行调解的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向其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并告知诉讼风险,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建议书或笔录予以确定,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具协议书,并将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调解未果的再由人民法庭立案审理。积极拓展调解形式,在法官中培养3名心理咨询师,尝试参与诉前调解、上门邀请调解工作。在院机关大楼设置人民法庭工作室,在楼层空置平台,采用植物、花架、围桌、凉亭等布局,建成“和园”,利用敞亮、绿色、开放的空间,舒缓气氛,营造良好和解氛围,便于解开心结,达成协议。这一做法,深受当事人的欢迎。2016年以来,6个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627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7%,为当事人免除诉讼费23.5万元,实实在在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经济负担,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案调解,增强调解效果。制定《人民法庭立案调解工作规则》、《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对于诉前调解未化解的案件,当事人确需立案的,案件立案后,将事实清楚、权责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积极适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帮助联系老法官、乡镇干部、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老党员共同参与调解,既用案件实例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能力,又全方位形成调解合力。围绕“案结事了”,结合永定区“天门夜话—民情直通车”党建群众活动,由院领导带队,充分利用“八小时之外”开展上门调解工作,与当事人拉近距离,提高调解成功率。2016年以来,6个人民法庭将大量矛盾化解在立案阶段,有效分流了审理工作压力。发挥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当地群众的地缘优势,充分利用“巡回办案车”的立案、审判、执行、宣传、咨询等功能,加强法庭巡回办案工作力度,重点推行“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社区法庭”等系列便民司法服务措施,累计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庭审调解活动272场次,旁听群众3.2万人次,实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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