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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邵东:“老赖”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判刑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丹枝 李青梅  时间: 2018-06-12   上传:redcloud

近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被告人因规避执行而构成拒执罪的案件,被告人曾某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因曾某雄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此次拒执罪属在其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法院依法判决曾某雄数罪并罚,共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2015年10月20日,曾某雄与农业银行在邵东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确认曾某雄于同年10月22日前偿还农业银行信用卡透支款35.5万余元。但之后,曾某雄藏匿行踪,变更联系电话,不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农业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曾某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但曾某雄拒不向该院报告财产,亦未履行还款义务,导致该案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

2016年,申某桥等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曾某雄诉至邵东法院。同年4月12日,该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曾某雄清偿原告申某桥等三人借款本金和利息共108.8万元,原告申某桥申请强制执行后,该院向曾某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此次,曾某雄仍然拒不向该院报告财产,且躲避还款义务。2016年8月该院公告查封了曾某雄在县城内的一套房屋。

两起执行案件期间查明,曾某雄为逃避履行判决义务,于2015年11月份将其所有的价值78万余元的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又于2017年1月以其侄子的名义购买小车供自己使用,并一直隐瞒上述财产,未向该院报告,致使该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邵东法院以曾某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于2017年7月2日向县公安机关移送侦查,县公安机关立案后随即对曾某雄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7月14日县人民检察院对曾某雄批准逮捕。2018年2月27日,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曾某雄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该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雄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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