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郭振华就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有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辅导。
讲座现场。
5月31日上午,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郭振华就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有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辅导。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副主任杨维刚、向力力、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副主任王柯敏主持讲座。
郭振华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是关于国家政权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法律。人大工作的法律性和程序性极强,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熟悉和掌握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这两部法律,是每一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讲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两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宗旨以及重点内容,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解读。并对两部法律修订的亮点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郭振华围绕地方人大的组织,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及设立,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产生,主任会议、人大专门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围绕地方人大的职权内容,就如何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大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公职人员、组织人大代表选举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郭振华围绕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代表法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代表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创新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讲座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具体事例剖析,深入浅出,紧贴实际,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对大家准确把握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规定,正确行使法定职权,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在讲座结束后,王柯敏要求,要进一步领会和把握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认真消化吸收,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履职能力。要顺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立足我省实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我们肩负的神圣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听取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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