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重大毒品案,2名罪犯被判死刑(其中一人为死缓),其他3人均被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11月,被告人肖化勇、刘国庆伙同其他3名被告人共制造毒品氯胺酮230余公斤,其中氯胺酮产品约50公斤,半成品180余公斤。另查明,被告人肖化勇还涉嫌贩卖毒品、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化勇犯贩卖、制造毒品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肖化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庆国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名被告人犯制造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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