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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案例

替父还债16万:大祥法院执结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案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盖雄 宁明  时间: 2018-04-11   上传:redcloud

“夏法官的努力让我深深地感动,我父亲欠的债务我替他还!”近日,被执行人姚某的儿子带着16万元现金来到大祥区法院,将姚某十多年前欠的债务一次性全部还清,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事情还得从十六年前说起:曾某与姚某原是好朋友,2001年两人合伙开办养殖场,但因在经营管理上两人意见不一致,造成养殖场严重亏损,导致两人矛盾也越来越大,最终分伙。双方分伙后,饲料供应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姚某支付所欠饲料款,然而判决后,姚某离开了邵阳,名下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因此法院强制扣划了曾某的银行存款190000元用于偿还两人开办养殖场所欠的饲料款。于是曾某行使追偿权将姚某诉讼至法院,经大祥区法院审理查明:因姚某在养殖场退伙后未及时支付饲料款,致使曾某作为原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了连带责任,在其承担了135996元的亏损后,又多付了190000元。故判决姚某返还曾某190000元。  

2016年,曾某向该院申请执行,但由于姚某名下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且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夏新借助网络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通话后得知姚某在开办养殖场失败后一直身体不好,现被儿子接到云南养病。  

“我没钱,随便你们怎么办。”当执行法官要求姚某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姚某就明确拒绝。他表示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亲自参与处理纠纷,并且他现在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自己也不打算回邵阳。  

对这样一位年过六十,身处云南外地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在多次与姚某联系中,他了解到姚某的儿子在云南生意做得很好,对姚某也很孝顺,觉得这是一个突破口,随即与姚某儿子取得了联系。  

“我们都是做子女的人,长辈生活愉快开心就是我们最大的孝顺。如果自己的父亲辛勤工作大半辈子,晚年却被当成老赖对待,做子女的于心何忍?”夏新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与姚某的儿子的交谈,小姚也将自己在生意场上遇到的法律难题向夏新法官请教,夏新法官运用法律知识耐心地帮他解答。针对姚某认为自己远在外地,可以规避执行的想法,夏新法官也通过一次次的通话,严肃又不失诚恳地释明法律规定,打消他的错误想法。终于法官真诚的态度打动了小姚,他答应在清明回老家扫墓期间,带父亲一起来法院协商。  

考虑到申请人曾某在外地打工只有周末有时间,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工作放在周末加班进行。然而在调解之初,两位当事人一见面就开始相互责怪,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考虑到两位当事人年龄大,身体状况差,双方情绪又都很激动,夏新法官安排“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又借力姚某的儿子,一起做他的思想工作。在经历了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协议,由姚某的儿子代姚某一次性支付16万元,曾某自愿放弃其它权利。至此,这场纠缠了十五年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终于在年轻的夏新法官手里顺利执行完毕,成为大祥区法院化解执行难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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