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人大智库>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徐云波:应将南洞庭湖湿地纳入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蒋海洋  时间: 2018-03-19   上传:redcloud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云波。

日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云波向大会建议,应将南洞庭湖湿地纳入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徐云波介绍,洞庭湖由东洞庭湖、南洞庭湖、西洞庭湖三部分组成,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泊,是国际重要保护湿地、全球200个重要生态区之一。南洞庭湖湿地位于洞庭湖西南,总面积7.7万公顷,其中核心区1.7万公顷、缓冲区5.25万公顷、实验区0.75万公顷。由于湘、资、沅、澧和长江水汇流注入,境内河汊纵横,洲岛密布,广阔的湖面上星罗棋布地散布着118个湖洲和湖岛,土壤主要为潮土、沼泽土和沼泽化草甸土,气候属华中地区亚热带湿润性气候,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日照和无霜期较长。植物、鸟类、渔业资源丰富,共有植物154科、475属、863种,有鸟类1643164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6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26),是全球具有重要意义的候鸟越冬地与世界拯救濒危物种的主要希望地;另有鱼类12 分享到 0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