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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事例

【征文】《人民之友》帮我断案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   作者:陈建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时间: 2018-03-16   上传:redcloud

 “陈法官,您好!昨天下午您找我谈话,从开导我的内容中看得出您是何等的高贵、正派与大气。我又一次感受到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我为您感到骄傲!”2016年12月9日,再审案件的上诉人陈子昌给我发来一条短信,我顿时倍感欣慰,为当事人的那份信任感到万分高兴。同时,我也深深感受到了《人民之友》的帮助。

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上诉人陈子昌,是一位身体不好的59岁的老人,是房屋出租方,出租一层房子给他人从事酒店营业,并约定每月2.4万元租金,两年下来,租金共计57万余元。然而,因楼上漏水,造成该酒店的包厢无法经营,陈子昌被判赔偿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费用及维修费用50余万元。由于双方当事人始终不服判决结果,该案经历了区法院的一审、市检察院抗诉、区法院的再审一审。如今陈子昌又不服再审一审的结果,上诉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案件分到我的手中之后,我迅速进行开庭准备,并下决心认真审理好该案。然而后面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太出乎我的意外:在开庭前,他分别向分管院领导、庭长、合议庭每个成员均提交了证据材料及自己的抱怨法官不公的材料;在庭审中,他在法庭辩论环节刚开始的时候,走到法庭中央位置给我们下跪;在开庭之后的日子,他时不时给分管院领导、庭长、合议庭每个成员发要求公正裁判的短信,而且他还经常打电话给我,言辞中充满了不信任。

后来,我从同事处了解到陈子昌是一位“老官司户”,二十多年以来一直在不断地“打官司”,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当事人。

面对这么复杂的案件与纠缠的当事人,我心里顿时不知所措。

正在发愁的时候,我翻开了桌上的《人民之友》 2015年第11期,上面登载的《彪雪辉:“信任就是一种责任”》一文中的人大代表彪雪辉说:"能当选人大代表,是人民对我的信任。信任就是一种责任,有责任就必须去担当。”

我于是想,既然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也是人民对我的信任,信任也意味着责任,有责任必须去担当。于是,我决定约谈陈子昌,让书记员通知他来法院谈谈。

谈些什么呢?该文还告诉我,讲道理、摆数据、说事实,入情入理,让人信服。于是,我决定约谈时候,谈法理、情理与事理以及“三观”。

通知的第二天,陈子昌如时来到了法院的当事人接待室。我不顾自己的口渴,首先给他端上一杯茶。看着他喝着茶,开始了我们的“零距离”的谈话。

首先,我跟陈子昌谈到法理。作为一件民事案件,举证规则是“谁举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就会面临败诉的后果。当他拿出一份关键的证据,我马上告诉他,庭审已经提交,我会认真审查。他觉得有道理,默默地点点头。

其次,我跟陈子昌谈到情理。在这个案件中,我知道他作为出租方,两年来,应收到租金57万余元,而因房屋漏水需要赔偿承租方一大笔费用,难以让他承受,对此,我表达了自己理解、同情他的心情。他听了以后,情绪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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