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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还贷后仍列黑名单,法院判令银行删除并道歉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盖雄 何文娟  时间: 2018-02-23   上传:redcloud

杨某于2005年1月在某银行贷款7万元,2006年9月已将该7万元本金及利息均交至银行职工曾某手中。杨某还款后,曾某将原借据退回给了杨某,杨某便将借据销毁。但在2014年和2016年,银行又几次找到杨某催收该7万元贷款并出示了另一份借据,杨某才知道自己已被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系统列为了黑名单。

杨某查看该借据后发现借据上自己及妻子的签名均系伪造,多次到银行口头申请消除该笔不良贷款记录,银行均未予回复。杨某又提出了出面申请,但银行却声称因调查不到实际借款人,即使已确认该借据为伪造,仍不能为杨某删除不良贷款记录。无奈之下,杨某只得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删除不良记录,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因多次维权造成的误工及精神损失。近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银行内部管理失误、审查不严,以他人伪造的借据为凭,致使原告杨某在银行形成了该笔不良贷款记录,法院因此判决银行删除该笔不良贷款记录并向杨某赔礼道歉;但因杨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该不良贷款记录给其生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且该记录的形成没有造成原告的误工损失,法院对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误工损失的请求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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