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是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社会关爱,真心认罪悔罪,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顺利回归社会的有效途径。今年来,安乡县社区矫正工作局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帮扶感化为抓手,以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核心,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全县189名社区服刑人员,均落实了有效监管措施,无一人重新犯罪。
服刑人员邓某,男,50岁,小学文化,2014年11月从云南省盐津县迁居到湖南省安乡县,购买了砖木结构的三间旧瓦房,约80平方米,有7亩田地。妻子郑某52岁,结婚第三年患精神病,至今神志不清。生育了二男五女共7个小孩,大的21岁,最小的8岁。
2016年4月,邓某在安徽省长丰县某砖厂打工时,向砖厂会计申请预支生活费不肯,双方争吵时挨了会计一耳光,邓某觉得委屈叫来几名工友助阵,将该会计肋骨打折构成轻伤被刑拘,2016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前些年邓某一直在外打工,靠大女儿在家种地、照顾患病的母亲和上学的弟妹。邓某刑拘后家中失去经济来源,大女儿被迫与读职校的弟弟一起应聘到江苏常州某电子工厂打工养家,现在靠读初三的女儿照顾4个读书的弟妹和患精神病的母亲。
依法依政策对邓某开展职业培训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邓某后,鉴于他家庭负担重,矫正期内不能再外出打工,只有小学文化,又无一技之长,征得邓某的同意后,安排到某建筑公司学习轧钢筋、拌水泥浆等,县就业处给予二个月的补助。现在邓某每天收入150元以上,附近农户修屋都主动找他,比在外打工收入增加了40%,还能兼顾家庭,人也开朗起来了。
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
妻子郑某患病十八年,一直未办残疾证,无法享受相关政策补助。司法所长将郑某送到精神病医院鉴定后,又到残联为她办好残疾证,最后督促村、乡负责人向县民政局审报,今年3月已顺利领取了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郑某5个孩子都在上学的特殊困难,为二名上初中的小孩申请了国家贫困寄宿生活补助费,1250元/年;县教育局从“九八助教日”募集的专项资金中,按每期每人500元的标准给5名孩子发放了生活补助。
镇民政办去年给邓某发放了5床新棉被及粮、油等救灾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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