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右二)率领执法检查组来到湘西,对其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图为韩永文与贫困户村民交流,询问其生产生活情况。
2015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通过《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017年7月10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5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此时离2020年底只剩下5年的时间,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要做到所有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全部精准脱贫,不是单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大合唱”。针对脱贫攻坚阶段的一些不规范问题和现象,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步伐,而后又加强监督,落实扶贫的工作,确保扶贫攻坚的实效。从《条例》的制定到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很多的助推工作。
连续三年,将制定《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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