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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树立四种观念,提升人大履职水平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7年第8期   作者:蒙 汉  时间: 2017-09-13   上传:redcloud

人大及人大代表须牢固树立服务人民、依法用权、善于监督与当好代表这四种观念,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人大工作是我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地方人大及人大代表必须牢固树立四种观念,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既然来自人民,就要服务人民。“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放在首位,把反映民意、实现民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体察民情,经常深入到选民之中、田间地头,深入到生产一线、项目工地,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共聊一个话题,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摸准群众的心思,体察群众的难处,了解群众的愿望。要反映民意,自觉“走到群众身边去听,站在群众角度去想,朝着群众需求去做”,全面准确地把握社情民意,并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要善解民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应结合当前工作重点,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不断推动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倾斜,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

既然法定有权,就要依法用权。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工作只有坚持依法履职用权,才能更加有为、有威、有位,更加符合党的要求与人民意愿。人大工作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遵循,做到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一些重要人事任免,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完善任免程序,做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有机统一,切实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志;同时,要加强对被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千万不要萌生“我是代表,我怕谁!”的思想,绝不能把代表身份当成任性的资本、谋利的工具、逃避责任的“护身符”、违法乱纪的“挡箭牌”,必须做到规规矩矩用权、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既然担负监督,就要善于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人大要理直气壮地行使监督权。”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主动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特别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做到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哪里有问题,监督就要向哪里发力,促使各级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推动发展上,把精力用在为民造福上,把智慧用在狠抓落实上。要盯住重大决策落实、重要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把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结合起来,通过质询、撤职、罢免等刚性监督方式,及时运用监督结果,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既然当了代表,就要当好代表。我们既然当了代表,就要像个代表,对得起“人大代表”这个光荣的称号和职务。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认真学习代表法等法律与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为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骨干精英。要牢记根本,不忘初心,以主人翁的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竭心尽力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要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树立规矩意识,修身养德,提升境界,规范言行,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溆浦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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