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长沙中院执行局收到一份来自执行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的关于撤销失信彩铃的申请书。被执行人张雅玲、乔杜军、曾立在得知自己被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彩铃的措施后,立刻与邮政长沙分行取得联系,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的支持下,与省电信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达成合作,联合建立了“用定制彩铃及短信提示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曝光惩戒”的长效机制。8月29日上午10点,正式启动对92名失信被执行人的175个号码采用“发送短信+定制彩铃+短闪标签+挂机短信+短信签名”等进行联合曝光惩戒的举措。该举措实施一周以来,共有2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要求自觉或者分期履行其所欠下的债务,希望能撤销失信彩铃的限制。
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长沙中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机主统一发送短信,提示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彩铃声,提醒他人谨慎交往;当他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电话时,手机屏幕会出现闪信提醒,挂机后还会收到悬赏提示短信;当失信被执行人主动与他人短信联系时,他人也会收到提醒短信。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自行取消彩铃、短闪标签及短信提醒业务,不能将本机号码呼叫转移,也不得将其实名登记的号码进行变更或过户。只有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后,由法院出具书面协执通知方可取消此类业务和限制,并恢复正常。
据悉,继长沙中院之后,全市各基层法院也将逐步推行该项举措,力争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强大的执行威慑效应,以失信曝光造成压力来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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