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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法治中国,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温红彦 张 毅 廖文根 张 洋 徐 隽  时间: 2017-08-18   上传:redcloud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既是基本方式,又是基础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制定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随后,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作出了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由法治作保障、靠法治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法治中国展开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的壮阔画卷。

  深化司法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

  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7月3日,北京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推行法官员额制后首批遴选产生的367名法官庄严宣誓,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也标志着司法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一举被啃下。

  改革,是5年来中国社会各领域的“高频词”,法治领域的改革也空前引人瞩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擘画司法领域改革蓝图,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刀阔斧向纵深推进。

  这是一场气势恢弘的改革,更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改革。回望司法体制改革历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再到全国推广,一系列举措密集出台,蹄疾步稳,目标只有一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0月20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这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提出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吹响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向未来建设法治中国的号角。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这次全会上首次提出。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了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一针见血指出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党全社会充满期待。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这四项主要任务,牵一发而动全身。三年来,四项改革在全国扎实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四梁八柱”立了起来。

  截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法官,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全国23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完成首批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9.5万余名法官按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管理。全国18个省(区、市)完成省以下法院编制统一管理改革。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均已实现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

  检察系统共遴选出检察官8.7万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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