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至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三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的率领下赴株洲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茶陵县的万樟园林、严塘镇玳溪村及省人大机关扶贫点——虎踞镇水源村,炎陵县的九龙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霞阳镇星潮村白鹅保种基地、龙上村、石子坝生态茶园、电商产业园及沔渡镇九都村,随机对92户农家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听取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茶陵县政府及炎陵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王柯敏强调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在决胜脱贫攻坚中要有政治担当,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条例》的法治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深入实地细致检查并开展问卷调查
执法检查组在炎陵九都村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炎陵龙上村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万樟园林基地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与入户调查的方式,一路实地检查,深入走访企业、扶贫村及产业基地,仔细询问贫困户有关《条例》贯彻落实与精准扶贫情况;一路随机深入农户家庭,就贯彻落实《条例》与精准扶贫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在茶陵县,执法检查组了解了万樟园林公司发展规模及8种扶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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