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2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带队,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到湘西自治州开展执法检查。韩永文强调,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以更大的勇气和定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记者跟随执法检查组边看边听,详细了解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组一行顶着烈日,先后检查走访了泸溪县下都村、马王溪村和保靖县那铁村,察看了椪柑、铁骨猪、猕猴桃等产业扶贫开发项目。每到一处,检查组成员都深入现场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当地贫困情况,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了解村民对《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及扶贫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了解有关扶贫法律政策落实的具体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还走村入户现场对村民开展了问卷调查。
在保靖县迁陵镇那铁村,记者一进村就看到公告栏里醒目地张贴着那铁村脱贫攻坚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该村贫困人口的详细情况,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及脱贫年限等情况都一目了然,实现挂图“作战”。该村还设立了不少宣传栏,向人民群众宣传《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精准扶贫政策。
在保靖县那铁村王家组贫困户彭勇珍家,韩永文关切地询问其生产生活情况。
“你们收入怎么样?日子过得好不好?还有什么要求?”在那铁村王家组贫困户彭勇珍家,韩永文关切地询问其生产生活情况。
“到2016年底,全村109户439名贫困人口已脱贫57户256人,脱贫人口占贫困人口总数的58.3%。2017年将实现全村脱贫。”在听到驻那铁村扶贫工作组汇报驻村帮扶工作取得的成效时,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在保靖县那铁村与驻村扶贫工作组座谈。
在随后召开的湘西自治州贯彻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汇报会上,湘西自治州及保靖县、泸溪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其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武长介绍了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湘西自治州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条例要求,结合该州实际,大力实施公共服务保障等脱贫攻坚“十项工程”,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健全工作机制,扶贫成效不断显现。2016年,湘西自治州全州实现131036人贫困人口脱贫,275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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