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法治社会>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某男子买彩票中奖 前妻能否要求均分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邱清龙 唐志刚  时间: 2017-07-26   上传:redcloud

【案情回放】2017225日,夫妇黄某与罗某友好协商,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儿归女方罗某抚养,男方每月承担一半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房子及房内家具归男方黄某所有,女方罗某带小孩回娘家居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产生共同债务。

2017223日,黄某购买了一张福利彩票。310日,黄某得知自己购买的福利彩票中了大奖,奖金5万元,当天即领取了奖金。次日,罗某从朋友处知悉黄某买彩票中奖的事情,遂要求奖金一人一半。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奖金。

【裁判结果】邵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黄某与罗某平均分配福利彩票奖金,各得2.5万元

【法官说法】首先,关于福利彩票的性质。财产是指拥有的物质财富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财产分为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每张彩票不过巴掌大,其本身并非财产。福利彩票属于射幸合同范畴,是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订的一个射合同的凭证。彩民能否中奖,存在不确定性和偶然性,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就享有一种期待利益。

其次,关于利益奖金的分割。共同出资人对利益具有共同分割的权利。本案中,福利彩票是在黄某与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黄某购买的,购买福利彩票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质上,罗某也是购买彩票的共同出资人,同样也是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她对期待利益奖金享有共同分割的权利,因此,对罗某要求分割彩票奖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