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法治社会>法治案例
法治案例

收了28根金条,他在当市长之前被举报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政知圈   作者:孟亚旭  时间: 2017-07-20   上传:redcloud


大家注意过喜欢收金条的官员吗?

今年5月26日,安徽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在一审判决书中,据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统计,至少出现了28根金条,1个金块,50枚银元。

新闻中不乏厅官因受贿罪被判刑的例子,但是像王强这样,喜欢一根根儿收金条的,应该不算多。

一审判决书中是这么写的:

“王强在任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安徽黄梅酒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人民币141.8万元、1.8万英镑、7.5万美元、购物卡1.5万元、价值151.4176万元的黄金等贵重物品,折合共计人民币353.9186万元,以及一尊白玉老虎、五十枚银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宣判后,王强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一万元来缓和矛盾

这些金条、金块,共来自6名行贿人(5名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名校长):

安徽黄梅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8根金条、1个金块,涉案金块、金条共计44.49万

安徽鸿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某:6根金条。涉案金块、金条共计价值280290元。

中铁十三局董事长雷某:5根金条。涉案黄金价值178500元。

北京恒信通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詹某:3根金条。涉案金块、金条价值22.52万元人民币。

安徽华日建工集团董事长崔某:1根金条。涉案金块、金条价值37250元。

桐城中学副校长方某:5根金条。涉案金块、金条价值174249元。

多说一句,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向王强行过贿的可不止这些人,一共有20多名。除了黄金之外,王强当然也收钱。

王强收了钱和黄金之后,都做了什么事儿?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担任桐城市委书记期间,王强在收了黄梅酒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好处后,他曾经帮助该公司兴建的文博园申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推荐张某当选为安徽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后当选)。

不止如此。2011年,该公司小客车被查处后,在收到1个300克的金块后,王强马上向桐城市交通局局长打招呼,具体情况,不妨来看看当时桐城市交通局局长李玉林(后被查)的说法。

李玉林当时作为证人说:该公司小客车在无道路运输证的情况下运输酒类货物,被多次查处和罚款。张某曾找他通融但他没同意。2011年底,王强打他电话,让他们不要再查黄梅酒业公司的小客车,还在一次会议上直接说交通局查处黄梅酒业公司小客车运货的事情妨碍了企业的发展,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之后交通局就没有再查处过黄梅酒业的小客车。

而一些送钱的人,仅仅是为了“缓和矛盾”。

判决书显示,王强任桐城市市委书记期间,与桐城市双新开发区主任在开发区建设发展方面产生矛盾。为缓和与王强的关系,该主任在2011年中秋节前到王强办公室送给王强1万元,钱是从单位招待费用中出。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