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省人大内司委召开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7月11日上午,省人大内司委召开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率省人大内司委、省司法厅负责同志以及省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赴岳阳市和常德市,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我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平介绍了司法所建设调研情况。调研显示,全省共有乡镇(街道)1929个,截至今年3月底,实际已建司法所1962个(包括开发区、农林牧场等设立的司法所),乡镇街道建所率达到100%,全部完成了收编直管,实现了“县乡共管、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全省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在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和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调研发现,目前司法所建设还存在人员力量短缺、编制空缺严重、级别待遇偏低、经费保障不足、设施装备落后、资产处置困难等问题。
针对调研发现的司法所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能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从全省司法所建设情况的现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谢勇对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他强调,要补齐基层司法所短板,建立起人才队伍的激励机制;要压实责任,理顺关系,上下联动,出台相关标准,降低人员“空编”数量,合理用好现有编制数量,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要合理提高空置资产使用率,盘活资金,缓解新建司法所的压力,同时要合理规划,逐步解决新建司法所办公场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引导工作,编订相关标准,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
扫描关注人民之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