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票制”来了
——《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4月11日上午,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组织了记者会。
新政推行意义何在?它将带来哪些变化?湖南日报记者采访了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食药监、省国税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医院代表和药品流通企业代表。他们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要实行“两票制”
湖南省医改办专职副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处长王湘生介绍,“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多年来,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多小散乱差”的状况,药品流通链长、流通秩序混乱、挂靠经营等等,成为药品价格虚高的一个重要推手。王湘生认为,“两票制”的执行,将挤干药品流通领域的“水分”,同时规范药品购销秩序,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实,今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就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率先实行。据悉,湖南作为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着手推行“两票制”,此次省医改办等9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意味着国家“两票制”部署在湖南落地。
4月1日起实施,9月30日前为过渡期
《实施方案》指出,全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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