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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罗庆群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  时间: 2017-03-27   上传:redcloud

【案情回放】 20163月,被告人肖某在广东省深圳市松岗镇一名男子(另案处理)手中以2000元价格购买了20K粉,其本人在吸食了小部分后,就剩余毒品藏在其向朋友王某借用的比亚迪小车内。同年4月,肖某驾车在洞口县城湘运加油站加油后产生幻觉遂突然驾车逃跑,当日下午被公安机关询问时发现异常,经毒品尿检,肖某呈阳性。办案民警遂对其小车进行检查,在该车驾驶室与副驾驶室之间的工具盒中发现19包白色晶体及1包白色粉末,经理化鉴定,被扣押的20包白色晶体中均检出氯胺酮。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248.41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归案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据法律,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肖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且数量较大(100克以上不满500百克),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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