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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离婚购房的人道主义迷思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6年第12期   作者:杨云彪  时间: 2016-12-27   上传:redcloud

限购政策导致假离婚,最终影响到的是社会对婚姻关系的正确判断,对诚信的基本认知。

 

截至201610月,全国有21个城市宣布或维持房屋限购政策。限购政策一宣布,多地离婚登记处排起了长队,多对夫妻笑逐颜开去离婚,再快步走向售楼处的红地毯。婚姻成了买两套房的枷锁,离婚却成了通往“自由之路”的通行证。

对此,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婚姻神圣,不该为了规避限购而离婚。假离婚干扰了住房市场,对诚实守信者不公,挑战的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

支持者则认为,离婚购房并未对婚姻感情造成实质伤害,只是对限购政策的合理规避,不应该以道德标准绑架属于个人的基本权利。那些坚持不离婚的人,或者他们并不需要买两套房,或者对投资不敏感,不能说假离婚破坏了社会诚信。

就法律评价而言,假离婚冲击的是政府的购房政策。遵守政府法令,是公民应尽义务。但是,对抗政府政策不一定会关系伦理评价。

由此看来,假离婚都是“喜大普奔”的事情吗?

其实,离婚会伤害人类基本情感,许多人都不愿意直面离婚,或者去回忆离婚往事。假离婚者虽然不需要经历婚姻家庭关系破裂,但是,假离婚与真离婚一样,会受到情感的伤害。这种情感伤害来自于双重身份的困惑,真实与虚妄之间游走的扭曲,以及被贴上“造假”“不择手段”标签的痛苦。

就人的动物性而言,物质需要逻辑先于人格尊严。但就人的社会性而言,人格尊严逻辑优先于物质需要。所谓“贫贱不能移”“穷则独善其身”,是维护一种人文主义精神。

之所以说假离婚是非人道的,乃在于假离婚者尽管面上平静乃至含笑,其实内心多有道不尽的苦衷。如果政策不将婚姻与购房捆绑,这一切皆可以避免。

限购政策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了一个“好”的直接目标——防止炒房,遏制过快增长的房价。间接的目标,包括防止房地产泡沫破裂,影响经济稳定,让人买得起房,等等。

但是,限购政策的缺陷在于,它是对家庭经济行为的一种干预。家庭作为市场主体,是一个亲缘伦理关系集合体,家庭的经济行为多带有很大的伦理考量。某些夫妻在经营企业时限于困顿,由于对未来经营的不确定,可能考虑为孩子预先购房以备破产之虞;夫妻感情不和又不想离婚伤害孩子,又可能想另买一套房以分居。诸如此类,其复杂程度犹如世界上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

尽管不排除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难题,但是限购无疑为家庭生活设定了一个基本条件,即夫妻家庭必须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于是,限购成了传统婚姻关系最坚强的“捍卫者”,它不仅是对市场行为的干预,也是对生活方式的干预。它似乎不能理解为什么丈夫不愿意跟妻子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特殊性,也不能理解婆媳之间难以相处而导致分家的必要性。

限购政策一定程度上干预了婚姻家庭关系,不仅挑战传统家庭伦理,也挑战婚姻家庭关系中正形成的新的价值观。比如,有的拥有房屋产权的子女与父母住在一起,由于婆媳关系难处,但又不能不赡养老人,子女就想另买一套住房给父母居住,并请保姆照料,避开矛盾,但是由于老人年龄原因不利于办理房贷,只能以子女名义购买。限购政策将父母子女强扭在一起,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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