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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依法强化县乡人大组织建设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6年第8期   作者:陈晓云  时间: 2016-10-12   上传:redcloud

县乡人大组织建设还存在与实际工作不适应的情况。应以此次换届为契机,重点围绕机构和编制设置、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干部队伍建设、乡镇人大建设等方面,努力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

 

 

在今年5月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指出,要结合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通盘考虑,统筹施策,解决好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有经费办事。
      当前,县乡人大组织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贯彻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换届为契机,完善县乡人大组织机构,优化县乡人大干部队伍结构,为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县乡人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合理。县与县之间机构的名称不一致,如关于“三农”方面的工作机构,有的叫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有的叫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有的叫农村工作委员会。上下级人大工作机构不对应,市州一级人大都有民族、宗教、侨务方面的专门委员会,而县级人大常委会普遍没有相对应的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数量也不一致,如预算工委、信访室、研究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等机构,有的县有,有的县没有,甚至出现人口少的县比人口多的县机构编制数量多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我省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大多不到30人。由于人数较少,而名额分配上又往往注重广泛性,党政干部、综合型人员较多,具有法律、经济等方面专业特长的人员偏少,导致有时存在外行监督内行的情况。这种状况不利于人大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常委会机关人员不足。县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存在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各工作委员会多数为“两人委”,甚至是“一人委”。主要原因是编制数不足,以某县人大常委会为例,机关行政编制24个,减去常委会领导和各办委主任十几人,留给工作人员的编制就很少了。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各地都有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的计划,但如果不相应增加常委会机关编制,将很难保证驻会组成人员占60%以上的比例。
      机关工作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偏大,40岁以下都算年轻干部,没有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不仅影响了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和效率,而且也不利于人大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多数由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转岗,由于年龄的原因,来到人大机关工作,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变化很大,部分同志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难免有失落感,唯求平稳退休。总的看来,年龄偏大的“新人”多,官多兵少,这是许多县级人大机关的真实写照。
      人大干部交流提拔使用机制不活。长期以来,地方人大机关干部普遍存在流动少、提拔慢的问题,人大机关工作对于一些年轻优秀干部的吸引力远不如党政机关。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往往是进的多出的少。有些干部在人大机关一呆就是10年或10年以上,造成“铁打的营盘难动的兵”,影响了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兼职较多。各乡镇的人大主席普遍都兼有多项党政工作,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兼职工作上,无法专做人大工作,“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大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乡镇人大干部流动性大。乡镇人大主席大多不能干满一届,兼职人大副主席和人大干事本身就不固定,变动太频繁,业务不熟悉,也影响人大工作的开展。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认识上有偏差。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人大选举产生和监督“一府两院”,“一府两院”直接对人大负责。认识问题虽然从宪法的层面得到了解决,但人大的实际地位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差距,且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具体实践中,人大地位和权威被弱化。在一些群众和干部的心目中,认为地方人大是一个监督机关或民意机关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权力机关,致使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人大干部配得年纪偏大一些,能力偏弱一些,机构编制偏紧一些,使各级人大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有限的作用。
      体制上不够顺畅。在当前上下级人大之间是一种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和指导关系的体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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