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划分选区,尊重选民联名提名权,以及通过当选后组织代表接待选民等,以推进代议制目标的真正落实。中央推出街区制,无疑对我国选区划分的改善是一个福音。
中央推出街区制,可以让选区之间不再有“墙”。
2月21日,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不仅“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还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对于这个文件,赞成者有之,担忧者有之。
然而此事对于选区划分而言,无疑是一个福音。如此一来,选区与选区之间,不再有“墙”。
“到底怎么分、怎么选?”
选区划分,最大的难点是每一选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要大致相等。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社区与社区、单位与单位、社区与单位之间如何平衡好关系。
比如,在A县,平均每4000人拥有一个代表名额。甲社区有3000人,乙社区有1000人,两个选区相邻,中间只隔着一条马路,各自都用围墙隔着。两个社区之间各有自己的配套,都有小学和社康中心,平时也没有什么来往。考虑到两个社区加起来正好4000人,又挨在一块,于是选举委员会就将这两个社区划在了一个选区。
在推荐候选人的时候,甲社区10名以上选民推出了该社区一所小学王校长作候选人,乙社区10名以上选民推出了该社区社康中心李主任作候选人,符合2选1的差额选举要求。
那么选举的时候,问题来了,到底谁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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