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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依法切实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6年第7期   作者:王 刚  时间: 2016-07-29   上传:redcloud

按照总体部署,我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应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包括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本级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换届选举,本期刊发关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法定规程和政策要求,关于县乡人大会议选举本级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内容,本刊将在下期刊发。

 


选民证凝聚着选民的选举权利。(中新社供图)


公布选民名单。摄影/舒大军

 

2012年10月29日,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第九届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在寨阳乡第三选区勤丰村中心投票站,苗家选民准备投票。  摄影/姚方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这项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政策文件的精神,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法定的领导、主持、指导机构

 

按照选举法第八条的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职能,依法体现在乡级人大代表名额确定、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命、代表资格审查确认和选举工作监督等。选举委员会的主持职能,依法集中体现在选举法第十条的七项规定中。按照中央文件要求,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省市指导机构的指导职能,主要体现在部署安排、业务培训、情况交流、问题解答、协同查处违法行为等;法定职能则还有时间决定、名额决定、法律监督等。

  1.选举委员会的组成

我省直接选举细则规定,县级选举委员会由九至十五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乡级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研究提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程序任命产生。选举委员会是临时性机构,选举结束时自行终止,下次换届选举时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新的选举委员会。

2.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制度

为保证公平、公正地进行选举,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这是2010年修改选举法时增加的规定,是我国选举制度的重要发展和完善。实践中,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是,可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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