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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放眼国外城市出租车管理模式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6年第4期   作者:罗华  时间: 2016-04-21   上传:redcloud

各国对个人或公司运营出租车都采取许可制,但在市场准入、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关系、司机需缴纳的“份子钱”等规定上有区别。

 

与伦敦地铁、红色双层巴士齐名的伦敦黑色出租车。

 

近几年,随着网约车等新兴租车模式的兴起,传统的出租车运营模式受到了很大冲击,我国出租汽车改革和发展问题备受关注。

自全国两会透露出提速出租车改革的信号后不久,日前,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就出手废止了实施18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业内认为,废止过时的旧规定,可能是为出租车改革铺路,让出租车司机头疼的“份子钱”、出租车经营权的地域限制等有望出现调整,而民间呼声很高的网约车或将迎来合法落地和统一的行业规范。

放眼世界,其实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外产业经济学界就一直在探讨出租车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是否需要规制以及如何规制这个问题。

英国的出租车行业以个体经营为主要模式。出租车牌照由政府统一管理,并不做总量限制,任何有相关资质的个人都可以申请牌照,政府主要通过对出租车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考试和审查进行规制。伦敦对出租车运营设置了很高的准入门槛,在伦敦申请做一名出租车司机,必须通过严格的“伦敦知识”考试;同时,必须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考试合格的司机,除得到驾驶证外,还有一枚徽章,徽章分为绿、黄两种颜色,持绿徽章者可以去伦敦城内的任何地点拉客,持黄徽章者只能在某一个固定区域内载客。伦敦政府认可的租车分为三类:黑色出租车(Black Cap)、迷你出租车(Minicap)、新兴的网络预约出租车。针对网约车,伦敦市明确其不是出租车,与出租车适用不一样的准入与管理规则;对其数量没有加以限制;采用“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约束司机”的合作监管模式。

纽约的出租车经营管理模式可概括为“配额拍卖+个人、公司按比例获取牌照制”。纽约的出租车行业始于1907年,1937年为解决因车辆过多而引发的诸多问题,纽约市长签署《哈斯法案》,规定出租车必须有官方颁发出租车牌照才是合法的。在牌照管理上,40%发给个人,其余发给公司团体。牌照增发通过拍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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