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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富婆见钱眼开 非法持毒落网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彭燕如 彭宏发  时间: 2016-01-28   上传:redcloud

一单身富婆只知贩毒犯罪而不知非法持有毒品也是犯罪,放贷竟敢收毒品抵押。1月27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廖筱芬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廖筱芬系邵阳市中年妇女,原是个体老板的丈夫车祸逝去后给其留下了百万家产,廖即拿出部分家财以民间放贷形式赚取利息,供养三个孩子上学与全家生活。2015年6月16日,被告人廖筱芬应朋友介绍,以两分的息借给了刘老板(在逃)人民币2万元,廖实付1.9万元,未付的1千元则为首付利息,刘老板另将一包价值2万多元、净重60余克的海洛因交由廖作抵押。法盲的廖自认为只要自己不贩卖这些毒品就不犯法没事,却不知道非法持有这么多的毒品也是重罪。次日,获取此线索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廖筱芬及其住宅进行了搜查,当场从其一手提包内搜出一大一小两包白色粉末状物品,经称量与鉴定,系合计净重67.66克、皆含双乙酰基吗啡成份的海洛因毒品。被告人廖筱芬落网后认罪悔罪、供认不讳。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48条:非法持有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百克以上不满1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67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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