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法治社会>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责任制,导活重庆普法大戏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比学  时间: 2016-01-20   上传:redcloud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15年,重庆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的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实施,使普法责任主体更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更突出。

  1月中旬,记者来到重庆进行实地采访,了解普法责任制推出后的变化,真切感受到在重庆,执法、司法的过程正在成为有效的普法过程,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得到了提升。

  创新机制,普法责任“包干到户”

  临近春节,巴南区司法局局长姜莹星又该忙起来了。不过,这几年和以往忙得不一样。

  以前是扯破嗓子到处宣传,还没多大成效。现在更多的是组织协调各镇街、建委、社保、农业、安监等相关部门深入社区、田间地头开展“把法律带回家”“法律服务走近农民工”等活动。

  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就在渝北区司法局法宣科工作的华彩路,干普法已有26个年头了。“过去,我是一个人到法院借案例,做成展板,各人背起,到街上去,把展板晾在树上,早上挂起,晚上收起,弄得我身心疲惫。前几年,一说起哪个地区信访事件多,就说是司法局普法没搞好。现在实行普法责任制了,我的职责主要是统筹、协调。制度框架搭起来后,大家都按各自的职责办。”

  巴南区界石镇司法所所长罗武勇也是一位有着23年普法工作经历的“老司法”,谈起普法责任制前后的变化更是有话说。“以前都是上面要我们普什么法就普什么法,可司法所又不是‘万金油’,啥法都懂。现在是安监、质检等执法部门主动和我们沟通,一起商量普法计划,一起调解纠纷。这些执法部门,以前,我们喊都喊不来。”

  重庆市人社局谭耀庭2009年起就在法规处工作,“以前是坐等普法办给我们布置任务,到了法制宣传日也就是摆个摊子、发个单子就完事。现在压力大了,要动脑筋,根据部门职责主动报计划,考核才能通过。”

  今天,在重庆,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唱普法独家戏已转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这种变化,源自于机制的创新。

  记者手中有一份2015年度的普法清单,各机关单位的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对象、措施和步骤安排,一目了然。这是市司法局在认真梳理和收集全市各部门单位涉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编制的,它涵盖了30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

  据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明辉介绍,这份普法清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单位职能职责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各机关单位每年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编制申报年度普法计划,由市普法办组织专家评审、考核,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在是各级部门皆有‘责任田’,每个单位都有‘承包地’,真正做到了普法责任‘包产到户’。”

  其实,早在2012年,重庆就开始实行普法项目化管理,各普法责任主体负责宣传涉及本部门单位的法律法规,运行效果很好。到了2015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用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化下来。

  以案释法,既是执法者又是普法员

  和姜莹星一样,市委宣传部的林剑波也开始忙起来了。这几天,宣传部正在筹备“梦想驿站”,拟在人流集中的火车站设立一个开放式角落,和公安局合作,宣传如何防止诈骗;和人社局、市总工会合作,宣传农民工返乡的法律政策。

  据市农委法规处罗晓勇介绍,“过去我们只在农村进行普法宣传,从去年开始,我们实行城乡并进,同时强调针对性。比如:针对去年发生的注水牛肉事件,我们通过公开听证,向当事人和公众宣传法律。”

  将普法根植于日常工作中,凡执法就必须进行普法。这种意识,在重庆机关干部中正在逐步形成。

  1月3日,巴南区交委执法人员又像往常一样上路检查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当时,一辆4.3米高的卡车正硬闯限高4米的栏杆,执法人员当即拦下要罚款。驾驶员见状,立马跪在地,“能不能不罚?我做的只是小本生意。”执法人员耐心地讲解交通法规,最终让这位驾驶员心服口服。“过去只是开张罚单就完了,现在还要在执法中普法,告诉受罚对象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为什么被罚,罚多少,罚的依据是什么。这看似工作任务加重了,但是下一次执法就更顺利了。在这里,人人都是执法者,人人又是普法员。”巴南区交委办公室主任潘维说。

  去年6月,渝北区法院巡回法庭在民乐园小区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正是该小区居民。当时,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大家饶有兴趣地从头听到尾。这种形式让百姓很受益,大家纷纷表态,“法院把法庭搬到家门口,这是最直观的学法。以后涉及合同,我们要找专业人员把关,不能自己随便写张纸条就行了。”在渝北区法院法官张雪竹看来,“从普法效果而言,庭审进社区肯定比坐堂审案好。虽然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但是更方便百姓了。”

  这种审案方式在重庆还不少。它是重庆市法院系统在普法责任制下开展的“庭审进镇街”活动,通过依法公开巡回审判,努力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