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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给权力戴上“紧箍”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彭波 魏哲哲  时间: 2016-01-20   上传:redcloud

  处理干警违法违纪不留情面

  李先生是浙江省湖州市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从2015年10月份起,他又多了一个特殊身份——“纠客”。原来,从2015年初开始,湖州警方组织开展了“大家来找茬”活动,菜单式列出问题清单,让每个单位和民警对照梳理问题,同时面向社会征询群众批评、监督意见和建议,梳理出需要整改的问题,让“纠客找茬”。

  “我提了一条与窗口服务有关的意见,没想到湖州警方非常重视,及时整改。”李先生说。

  2015年,全国政法机关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执法、司法者是第一守法者”的担当意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铁的纪律才能带出过硬队伍。针对政法干警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等问题,政法机关设置“警戒线”、构筑“防火墙”,使“铁规”“禁令”持续发力。对于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顶风作案的,政法机关也敢于自爆“家丑”。2015年2月,中央政法委第四次集中公开通报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引起轩然大波的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干警失职渎职、违纪违法案。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被追责

  “2015年3月,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二庭庭长陈海鸥违反规定,就请托人的请托事项,向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相关办案人员打招呼。目前,陈海鸥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了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很长一段时间里,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领导为犯罪嫌疑人请托求情;还有的向公检法打招呼,要求“网开一面”;更有甚者,公然以红头文件要求法院轻判,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这种局面在2015年有所转变。3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规定要求,明确建立司法机关的对相关行为的记录制度、党委政法委的通报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以及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责任追究制度。

  “两个规定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一年来,两个规定建立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运转良好,显示出强大生命力。

  制度建设规范干警执法司法

  2015年,全国政法机关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政法干警执法。

  一直以来,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中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随意性大,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信息不透明、处置不及时、救济不到位……成为造成司法不公、贪赃枉法的一个突出问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影响司法公信力。

  针对这一问题,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涉案财物保管制度进行规范,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制度等,健全处置涉案财物的程序、制度和机制。

  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建立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2015年是全国政法机关的制度建设年,一项项制度犹如一条条红线,不仅约束着每一名政法干警的行为更加规范,同样也是对他们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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